妊娠期糖尿病(GDM)指妊娠期发生的不同程度的糖耐量异常。不包括妊娠前已存在的糖尿病--孕前糖尿病(没怀孕的时候就已经患上了糖尿病,包括1型糖尿病和2型糖尿病)。通常建议孕妇在怀孕24周以后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,检测空腹状态及服糖后一小时、两小时的血糖,如果三次中的任何一次检测结果超过了正常值,就可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。北京治疗妊娠糖尿病的地方有哪些?
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,因为在怀孕前没有糖尿病,怀孕早期血糖通常也正常,血糖增高主要发生在妊娠中晚期,所以主要会导致胎儿妊娠中晚期过度发育,胰岛素过度分泌,增加新生儿畸形、巨大儿(增加母婴在分娩时发生合并症与创伤的危险)和各种新生儿并发症包括低血糖、窒息、红细胞增多症、黄疸等发生的危险性,这些孩子将来肥胖和患糖尿病的几率也会增加。同时,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产后患2型糖尿病的风险也比血糖正常的孕妇要高。北京治疗妊娠糖尿病的地方有哪些?欢迎到家恩德仁医院咨询。